当晚9时多,长安镇沙头管区的陈某家来了一位老板。时值小暑,南方的夜本已溽热难消,来人却更是热急交加,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抓耳挠腮,心神不定。
老板是为找一位相好而来的,相好是川妹子,叫罗萍,租住在锦厦新村的一幢商住楼里,房东就是陈某。好几天了,老板打电话去没人接听,呼罗萍也不见复机,去其住处按门铃也没人开门,老板急了,找到房东,让他去看看。
陈某也觉得奇怪,7月4日和6日,他两次去罗萍处收取租金,也是在楼下单元防盗门按了401房的门铃却没人应答。
两人拿上钥匙,来到商住楼,打开单元防盗门,直奔4楼。到了401门前,一股恶臭从门缝内散发出来,敲了几下门也无人回应,两人心里“咚咚”直打鼓,联想到失踪数日的罗萍,顿觉毛骨悚然,赶紧到长安边防派出所去报案。
当晚值班的指导员于伟强接到报案,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打开401房门进到室内,一阵阵浓烈的恶臭几乎令人窒息。于指导员一边指挥人保护现场,一边向长安公安分局报告了情况。
几分钟后,分局刑警队长陈炽权带领一分队刑警迅速赶到。很快,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分局长陈国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卢伟琪(现为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及一中队中队长谢国通也先后率领技术人员赶到了现场。
现场401房为三房一厅结构,技术人员“循臭”直入大厅北面小房,只见床边地板上一摊发黑发臭的尸水,床上却十分整齐。
翻开床垫、床板,一股浓烈的恶臭扑面而来,几乎将人熏倒。法医张雨等人强忍住五脏六腑都要呕出来的难受,一丝不苟地细细勘查。只见一具女尸俯卧床下,颈部系有一白色窗帘带,带子吊在大床的支撑架上,尸体已高度腐败。房间内衣柜及抽屉被翻动并有软布的擦痕。现场发现14件首饰包装物。
24岁的罗萍系四川泸州人,自1997年11月起在长安金唐宫当三陪小姐,7月2日后再没去坐台。
根据勘查情况分析,现场门窗牢固,楼下有电控防盗门,401房外又有一道防盗铁门,所有门窗均无撬痕,估计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此房系罗萍与表弟张帆同住,现场仅发现罗萍尸体,张帆却无影无踪,会不会是表弟杀死表姐后逃离?据说,罗与张不太像姐弟关系,两人共处一室,罗穿着十分暴露,毫无顾忌,外出吃饭饮茶时,两人当众打情骂俏,动手动脚,俨然一对情人。
当天晚上,由东莞市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卢伟琪、长安分局局长梁振国、副分局长陈国祥挂帅指挥,从市公安局和长安公安分局抽调20名精兵强将组成的侦破专案组,研究案情后迅速作出了行动方案,如同射出一支支利箭,穿过月光下的夜空,直扑一个个目标,去获得与此案相关的信息。
从7月7日晚上10点开始,直到8日上午,专案组没人合过眼、打过盹,调查、走访……一切都在紧张进行之中。
当晚,专案组民警找到了罗萍的生前好友也是四川老乡阿英。据阿英反映,阿萍已被两个老板包了起来。民警当即找到这两人进行调查。可笑的是,两人接到通知前来,竟然互相不知自己与对方包了同一个“二奶”,用卢伟琪的话说,是“糊里糊涂便成了亲戚”。其中一人还触景生情,哭哭啼啼,一个劲地责怪自己最近没给阿萍钱,才会发生这些事情。看那两人伤心痛苦的模样,也不像要杀罗萍的,倒像是一对怜香惜玉的“痴情郎君”。何况这两人均无作案时间。
据阿英说,阿萍除了被两个人包了以外,还与一个叫“老大”的东北人来往密切,“老大”花了许多心思追阿萍,请她吃宵夜、唱卡拉OK等,讨她的欢心。阿萍看不上“老大”,但请吃请玩她照样会去。“老大”与合伙人“老三”曾去过阿萍住处,帮她修抽水马桶。阿萍失踪前,阿英还见到“老大”与“老三”在长安,阿萍失踪后,两人也不见了。
阿英不知道“老大”姓甚名谁,但知道他在长安乌沙酒店后的马路对面与人合伙开了一家“丰园肉面馆”。开店的钱是“老大”的前妻给的,其前妻现在也在长安当“小姐”。肉面店从1月开业到5月,基本亏本,“老大”及合伙人只好将店子顶给别人。
6月底,“老大”说要回大连,托阿英将他的空调机和小冰箱卖掉,阿萍知道后,叫“老大”不要卖,送给她算了。
查找“老大”真实身份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由于长安镇外来人口申报户口的制度十分严格,通过电脑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很快查明,“丰园肉面馆”1998年1月申报经营者户口时,共登记有费润胜、梁宏锋、房、辛等4人,其中房为费润胜的前妻,费、辛、梁按年龄大小依次为老大、老二、老三。4人均为辽宁人。
第二天的案情分析会上,分局刑警黄远仪提供的一条信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7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出一宗碎尸案协查通报。只是通报的内容与失踪者张帆的情况完全不符,通报上的死者为32岁左右,圆脸,而张帆是23岁,长脸。
专案组民警一次次前往深圳去辨认尸体,都未能从被肢解成4块的尸身上找到与张帆相同的特征。尽管如此,专案组仍未放弃对张帆的寻找。
为了弄清尸块到底是否张帆,专案组派员四赴深圳,并请来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欧惠生一同前往深圳验尸。经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发现碎尸眉中伤疤依稀可见,而手腕皮肤虽然腐败脱落,但剥开腐烂的表层,左手腕上三个烟头烫的疤痕仍可见到,以此特征,可认定尸块即系张帆。
查明张帆的下落,这是一个突破点,下一步是必须找到碎尸现场。根据分析,凶手碎尸应是在室内,且在出租屋内的可能性较大。
长安不大,但要在居住着几十万外来人口的出租屋内查找可能已被凶手破坏了的分尸现场,又谈何容易!
专案组分析:“老大”费润胜在罗萍被害后也不见了,这中间有不少疑点,只要找到费的住处,可能即是杀害张帆的现场。
10日下午7时多,民警查到锦厦新村一高层出租屋的501房时,发现人去屋空,地板已冲刷干净,墙壁也用白色油漆喷过。
“人已搬走,为何还要用白漆喷墙?”民警蹲下身子细细查看,突然发现墙裙瓷砖上有一些不易察觉的点状喷射状血迹存在,洗手间里有一节墙纸刀片,洗手间与套房间的地板砖缝里均发现有血迹。
保安员反映,7月3日凌晨2时半,租住501房的两名男青年租了一辆红色出租车,将两个包裹放入车尾箱里,保安员上前盘查,对方说是搬家,车便开走了。
司机杨某说:罗萍有一个朋友,是辽宁人,与他的关系也很好。7月2日晚上2点多(实为3日凌晨),此人呼他用车,说要拉东西去深圳。杨开车至楼下,罗的男朋友与另一年轻人从楼上搬下两大袋东西,看样子很重,杨见他们搬得很辛苦,急忙上前去帮忙,那年轻人却躲闪着不让他帮忙。他无意中碰了下袋子,感觉到里面的东西软软的。
袋子放进车尾箱,就往南驶去,半个多小时后,他们来到了深圳宝安新桥加油站旁边的一块空地,对方叫他停车,卸下两个大编织袋,说是已约了朋友来接他们,叫杨可以回去了。杨看见车灯所照之处均是一片旷野,不禁觉得奇怪:他们把东西拉到这里来干什么?
经调查,发现“老大”费润胜另有一女友许某,系江苏人,在深圳宝安某桑拿浴室当“小姐”。费与许于1998年3月勾搭上后租屋同住,两个月后便又分手,费所住的房子即杀人碎尸现场是以许某的名义租的。
专案组分三路出兵,一路直奔大连追捕“费老大”,另两路分头在东莞、深圳,寻找费的前妻以及前“女友”许某,从中了解费的去向。
赴大连缉逃的民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很快了解到费润胜并没在大连家中,倒是其前妻在案发前回过大连。
漫长的一个多月过去了,南国夏日烈日炎炎,炙烤着人们的肌肤,更炙烤着“7·02”专案组每一个人的心。
大连市上空弥漫着一层雾霭,在房的父母家附近伏击了一晚的缉捕小组发现,费润胜的前妻房某与继母带来的妹妹一起回到其父母家。为了不惊动其他人,他们马上将情况通报给了当地派出所,请求予以协助。
走进派出所办公室,见到3位广东来的警察,房某的心里一下子明白了:“我知道我是被姓费的事情给牵连了……”
不知是旧情未断,还是怕说出来会连累自己,在长安公安分局,房某面对民警们的询问,怎么也不开口。
卢伟琪决定亲自出马。那几日他被胆结石折磨得疼痛难忍,正准备住院治疗。他用手摁住腹部,疼得变了脸色,但仍不急不躁,耐心地给房某讲道理、做工作,分析她的内心想法。房某服了,她被那张蜡黄的脸上流露出的真诚深深打动,第二天晚上9时终于开了口:“对不起,我说。”
房某交代,费曾回过大连,并默认了他就是杀人凶手,房某说要报警,费恫吓她,如果报警,连她一起杀掉。
上大连破案指挥部经过重新研究,基本排除了房某参与作案的可能性,决定以房某为“鱼饵”,“钓”出杀人凶手。
房某有肝病,已到了肝硬化的程度,民警买来药物为其治疗,生活上更是十分关照。房某打消顾虑,表示愿意配合民警“钓”出杀人凶手。
下午两点半,费再次打通房某的手机时,被告知房某已住院。费在电话中说,他从新疆回来,在沈阳找工作,不准备回大连。并称:晚上再打个电话回来。
缉捕小组得知此信息,马上飞往沈阳,在沈阳警方的配合下,判断费润胜很可能就住在火车站附近的旅店里。
当天晚上,缉捕小组与沈阳民警一道,将沈阳火车站附近的两百多家大小旅店、出租屋像筛子般过了一遍,却未发现费的踪影。
莫非费润胜仅仅是路过沈阳,而并未在此落脚?“在沈阳找工作”之说,说不定正是他故意施放的一枚烟幕弹。民警马上意识到,费有可能已乘车返回大连。
3日上午,缉捕小组返回大连。大连警方被东莞同行锲而不舍追捕杀人凶手的顽强拼搏精神所感动,即刻行动,投入大量技术力量进行监控。
两名民警闻讯马上出发,快速赶到房父住的单元。正好在三楼堵住了刚从六楼下来的费老大,两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手到擒来,将费润胜捉拿归案。
1998年7月2日下午5点,费润胜与梁宏锋来到罗萍租住的出租屋。谈话中,费提到急于想将自己的一部空调机和一台小冰箱卖掉,然后回家。此前,罗萍曾提出过要费将小冰箱送给她,费虽然口头上答应,心里却不乐意。
此时罗萍又一次提出,如果冰箱、冷气机卖不出去,不如搬来给她用。费答应了。贪心的罗萍怕对方变卦,马上要表弟张帆和梁宏锋跟费一起去搬冰箱、冷气机。
3人来到费放置冷气机的房间,费的心里很不高兴,冲着张帆说:“你表姐太不够义气,我现在就要回家了,她还好意思张口要我的东西。”
费一听火了:“我很讨厌你们四川人!”说着推了一下张帆的脸,张帆伸手揪住费的衣服,两人厮打成一团。
“混战”之中,费润胜从地上拾起半块红砖,向张帆的头上砸去。张帆死拉着他不松手,费又用砖对着其头部猛击两下。张帆轻轻地“哎哟”一声,倒在地上。费润胜一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个杀人灭口。
“我们完蛋了,等一下罗萍发现我们时间久了没有回去,她一定会到我们这边来,到那时我们肯定就跑不掉了!”杀了张帆,费润胜开始害怕。
“跑不掉的,”费说,“罗萍知道我们在乌沙街开过饭店,乌沙治安队有我们的身份证登记。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把罗萍一起杀掉,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两人洗净身子,换掉衣服,又来到罗萍的住处。罗萍见费润胜神色慌张,便问:“你干吗?我表弟呢?”
大约七八分钟,罗萍停止了呼吸,费润胜找来一根窗帘绳,捆住罗萍的颈部,再打结将其吊挂在卧室的门把手上。
在费的吩咐下,两人分头找到罗萍与张帆的证件、现金等,又赶紧回到他俩住的地方去处理张帆的尸体。
分割完张帆的尸体,用床单、棉被等包裹好,装进从小店买来的3只尼龙编织袋里,时间已到了夜里11点30分。
两人冲洗干净室内的血迹,又来到罗萍住处,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去,将罗萍的尸体藏入床底,关好房门,再回到分尸现场,找来平时相熟的的士司机杨某,假称运东西去深圳沙井一个朋友处,将装尸块包裹运至沙井一处工地扔掉,又将包裹尸块的床单、棉被以及血衣等丢进一个水坑。
回到出租屋,费将室内的血迹又擦了一遍,然后自作聪明地对梁宏锋说:“这件事情已经发生了,公安局迟早要发现,我们是跑不掉的。如果被公安局抓住,肯定会枪毙。现在好在罗萍和张帆都是外地人,我们把他们的身份证等证明销毁掉,也许公安局会查不到。”说到这里,他赶紧将罗萍、张帆两人的身份证、暂住证以及张帆的驾驶证等用剪刀剪碎,扔到楼下的垃圾堆里。
次日早上8点,两人又来到罗萍住处搜寻财物,掠走了罗萍的手机、BP机、收录机及全部首饰,连几件衣物也没放过。
清除了杀人掠财留下的痕迹后,费、梁返回住处,又仔细处理了作案现场的血迹,梁还用白色的汽车油漆喷了墙面。
“老三”梁宏锋虽然年轻,却很有心计,他认为两个人住在一起太危险,便于7月下旬与“老大”费润胜分了手,此后再也没露面。
费润胜于8月6日潜往沈阳躲了一段时间,9月4日偷偷回到大连,5日晚便落入了警方早已布好的罗网之中。